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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本月起施行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3-27 20:20:31    文字:【】【】【

  天选团队新建住宅小区违建现象,让小区环境和安全性大打折扣,也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随着,整治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违建行为有了坚实的法理依据。我市人大代表也提出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正不断走向深入,应抓住新修订《条例》施行新修订《条例》施行的契机,继续遏制新建住宅区违建问题,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护航汕头高质量发展。

  近期,市人大代表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物业条例、切实拆除违建的工作部署,在对香域水岸、锦泰花园、御海阳光等住宅小区的实地调研中发现,违建行为仍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市人大代表罗惠卿介绍,这些住宅小区有的住户侵占围封天井作为室内使用,有的一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化用地搭建雨蓬、洗衣房、阳光房,有的在窗外加装铁罩放置花盆等物品,存在高空坠物等公共安全隐患。种种违建行为造成邻里关系不和谐,也给汕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新修订《条例》出台重在落实,要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遏制违建行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罗惠卿认为,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生产环境和居住环境。她建议,对现有违建要进行拆除,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特别是公职人员如有违建行为的要带头拆除,并自觉说服有违建行为的亲属配合相关部门拆违。做好新修订《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群防群治,互相监督,抵制违建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挥住宅小区“五老”的作用,实时发现违建行为并举报,把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加强物业管理、打造宜居环境,是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它强化了基层政府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对小区秩序管理等社会长期关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规定,这对建设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社区,使更多群众享受良好的物业服务,更好地保障居民权益,共享城市建设的文明成果,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重心向下,贴近社区,是新修订《条例》的一大特色。作为基层物业服务人员,金紫名邦二期项目负责人纪业齐对此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由于物业服务部门没有执法权,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违建问题第一时间要求违建的业主整改并及时跟进,如业主拒不整改则上报到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介入处理。此次条例的修订,切实落实各方物业管理责任,详细规定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相关权利、义务,也明晰各方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禁止行为。

  天选

  “新条例赋予物业服务部门更多的协助监管权利和义务,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法可依、底气更足。”纪业齐表示,他们将认真学习、梳理《条例》条文,对照法定义务,负起主体管理服务责任,坚决履行新修订《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物业管理成效,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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